【受访专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内科教授 董吁钢
众所周知,高血压是一种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进行性“心血管综合征”,常伴有其它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疾患,因此要求临床医生应给予患者多种心血管危险因素的综合干预。
2010年版《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下称2010年版《指南》)指出,高血压的检出可以在三类患者中开展,即普通人群、首诊患者和高血压易患人群。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内科董吁钢教授指出,普通患者要求至少每2年测量1次血压;首诊患者(主要针对35岁以上首诊患者)必要时都应该测量血压;高血压易患人群(指血压130~139/85~89mmHg、肥胖等人群)建议每6个月测量1次血压。
实验室检查:增三减一
与2005年版《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下称2005年版《指南》)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在实验室检查方面,两部指南虽有不少相同之处,但也有了较大的更新。
董吁钢介绍,在实验室基本项目检查上,两部指南均要求患者进行血生化、全血细胞计数、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尿液分析(尿蛋白、糖和尿沉渣镜检)和心电图检查。
然而,在推荐检查项目上与2005年版《指南》不同的是,2010年版《指南》加入了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同型半胱氨酸和踝臂血压指数检查,去掉了以往提出的C反应蛋白(高敏感)检查。对超声心动图、颈动脉超声、餐后血糖(当空腹血糖≥6.1mol时测定)、尿白蛋白定量(糖尿病患者必查)、尿蛋白定量(用于尿常规检查蛋白阳性者)、眼底检查、胸片和颈股动脉脉搏波传导速度(PWV)等检查的要求,则与以往一致。
影响预后:再添三大因素
据了解。高血压(1~3级)、年龄(男性大于55岁,女性大于65岁)、吸烟、血脂异常(TC≥5.7mmol/L或LDL-C>3.3mmol/L或HDL-C<1.0mmol/L)、早发心血管病家族史(一级亲属发病年龄<50岁)、腹型肥胖,一直被视为影响高血压患者心血管预后的重要因素。而2010年版《指南》在此基础上还新增了糖耐量受损(2小时血糖7.8~11.0mol/L)和/或空腹血糖异常(6.1~6.9mol/L)这一因素,并对腹型肥胖有了更严格的定义,将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5cm或体重指数BMI≥28kg/m2纳入的范围。此外,高同型胖胱氨酸>10μmol/L也被列入其中国。
然而,缺乏体力活动、C反应蛋白结果,则不再被视为影响高血压患者心血管预后的重要因素。
另外,研究发现,颈股动脉脉搏波传导速度是预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全因死亡的独立危险因素。高血压患者颈股动脉脉搏波传导速度增高,其生存预后下降。因此,2010年版《指南》首次将颈股动脉脉搏波传导速度≥12m/s、踝/臂血压指数<0.9两项列为靶器官损害指标。
普通患者要求至少每2年测量1次血压;首诊患者(主要针对35岁以上首诊患者)必要时都应该测量血压;高血压易患人群(指血压130~139/85~89mmHg、肥胖等人群)建议每6个月测量1次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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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继发性高血压的9种情况
董吁钢指出,当患者存在以下9种情况时,临床医生须排除继发性高血压的可能:(1)发病年龄小于30岁;(2)重度高血压(高血压3级以上);(3)血压升高伴肢体肌无力或麻痹,常呈周期性发作,或伴自发性低血钾;(4)夜尿增多,血尿、泡沫尿或有肾脏疾病史;(5)阵发性高血压,发作时伴头痛、心悸、皮肤苍白及多汗等;(6)下肢血压明显低于上肢,双侧上肢血压相差20mmHg以上,股动脉等搏动减弱或不能触及;(7)夜间睡眠时打鼾并出现呼吸暂停;(8)长期口服避孕药者;(9)降压效果差,不易控制。
据介绍,血生化(钾、尿素氮、肌酐等)、肾及肾上腺B超、尿蛋白等检查,有利于排除继发性高血压。 |